开闭所的选址要求

2022-12-09 关注次数:

开闭所的选址要求

(1)开闭所的选址应依据依法批准的城市中低压配网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2)开闭所设置应体现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尽量减少占地,宜结合工业、商业、办公类建筑以及地块内公用配套建筑统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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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闭所的位置由供电部门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选址,并确定进出线路路径或电缆通道。开闭所应沿市政道路布置(距道路红线距离不宜大于50米)、用电负荷中心区设置。原则上应沿市政道路按1公里1座开闭所并预留开闭所的进出线排管路径,同时与市政道路供电排管合理衔接。

(4)对于成片开发建设地块,在解决该地块供配电设施的前提下,达到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或5万平方米用地面积或地块沿街面长度达200米的开发地块,需另设置一座公用开闭所。

(5)对于开发地块相对分散,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地块,由规划部门和供电部门依据中低压配网规划并结合该地块的用地功能和电力负荷,确定是否布设。

(6)开闭所独立设置时,一般采用两层布置,也可采用单层布置。单层布置每座开闭所基地面积约375平方米,尺寸为15米×25米(长×宽);双层布置每座开闭所基地面积约149平方米,尺寸为8.5米×17.5米(长×宽)。

(7)开闭所选址应考虑设备运输方便,并留有消防通道,设计时应满足防火、通风、防进水、防潮、防尘、防小动物、防震、防噪音和防爆等各项要求。开闭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对设在客户内部的公用配电装置应与客户的其他设备(或其他性质用途的用房)以防火墙形式隔离,并具有独立门户。


关键词:开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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